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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公安110护航城乡平安
发布时间:2019-01-11  来源:廉政与法治网

  本网讯(张福生)1月10日,是全国第33个“110宣传日”。今年全国公安110宣传日的主题是:“警民牵手110,共创平安迎大庆”。

  据山西省公安厅有关负责人介绍,经过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夜以继日、流血流汗、英勇奋战,2018年山西全省城乡社会大局稳定、治安祥和优良。据统计,2018年1至11月,全省刑事案件发案数同比下降10.3%。2018年全年,全省110报警服务台接警总数648.85万起,同比下降5.28%,其中,有效警情174.47万起,刑事类警情同比下降7.03%。

  山西公安110,作为维护全省城乡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重要屏障,作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重要守护,已经成为护航平安、服务群众的重要警务品牌。

  山西省公安厅110指挥中心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山西公安机关不断强化现代科技警务建设,通过多次升级改造,山西公安指挥中心已经建成了高度统合的报警平台;全省各市公安局、县级公安局、公安派出所110接处警数据,三级联网全部完成实时传输对接,实现了资源整合、系统集成、信息共享的实战化目标,达到了扁平化、现代化、智能化指挥的实战效果。通过建设由接处警子系统、决策辅助子系统、视频指挥子系统、警用地理信息子系统等子系统组成的视频指挥系统,实现了由省到各市、县(区)三级24小时不间断视频指挥互联互通,进一步提高了山西公安扁平化指挥、可视化调度、智能化警务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2018年,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坚强领导下, 山西各级公安机关,高度重视110指挥中心建设,紧紧围绕不断増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这一总要求, 在“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全国争先进”奋斗目标的强有力牵引下,积极探索形成了山西公安110警务实战化之路。一是建设形成了全心为民的“服务型110”。以民为本、热情服务,山西公安110始终以“热心、耐心、真心”标准,认真对待每一起群众报警求助。24小时,不曾有一分钟的停歇,不曾有一秒钟的懈怠。依法依规处置应急警情,不分大小,分秒必争。2018年,山西公安110接警员和指挥调度民警,日均受理各类群众电话报警1.78万起,同比上升9.2%。为更好和更优质地服务社会,山西公安指挥中心积极推动建立了涵盖30余个联动单位的人民群众求助事项社会联动服务工作机制。仅2018年,山西公安指挥中心即分流、转办非警务求助事项约4万起,接报的各类警情均得到妥善处置,无一投诉。山西公安110接处警规范度、满意率始终保持高位运行,受到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真诚赞许。二是建设务实高效的“实战型110”。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牢牢把握应急指挥调度工作“常态实战”特点,将接处警警情数据、特别是成案数/率等作为新的突破口,坚实地服务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事关社会稳定大局的各项公安重点工作和应急工作。2018年,山西公安指挥中心通过接处警系统,先后梳理出重要警情线索500余条、警情数据12000余条,有效扩大了侦查线索来源,有力地服务了打击犯罪、保护群众安宁的工作目标。2018年,由省公安厅指挥中心牵头,全省建立了治安、巡特警、交警等警种联勤指挥、联动处置的新型警务机制。通过实时、高效的调度指挥,多警种同步上岗、快速反应,成功处置了一系列重大警情、自然灾害和安全事故。三是建设内通外联的“联动型110”。山西公安指挥中心,积极推动建立与周边省市区的区域警务协作机制,构建纵横交织,点、线、面相结合的防控体系,着力提升整体战斗力,在维护稳定、信息融通、打击犯罪、大型活动、交通管理等重点领域,取得了看得见、摸得着的战果。2018年,山西公安指挥中心协同开展区域性专项打击整治行动12次,协同省内外破获刑事案件200余起,打击处理违法犯罪嫌疑人432人,抓获网上逃犯262人。

  经过多年发展和完善,山西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目前已经成为设备先进、功能齐全、机制完备、管理规范的现代化公安指挥决策机构,在打击犯罪、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实现了由值班型功能向指挥型功能的重大跨越,指挥方式也实现了由经验型指挥向科学型指挥的跨越,处警模式更是实现了由指挥调度型向主动出击型的跨越。

  山西公安110指挥中心报警服务系统,见证了山西公安日夜不息的坚守,见证了改革开放40年锐意进取、不辱使命的不懈努力,经受了一场场血与火的考验,以实际行动赢得了广大人民的高度赞誉。

  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山西公安110,将继续恪尽职守,开拓创新,奋发有为,努力为守护平安山西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新的力量。

  110报警“六大重要常识”

  1、110报警服务台的正确使用方式:

  110是公安机关向社会公布的受理人民群众报警求助的全国统一的特种服务电话号码。110报警服务台保持24小时全天候值班,随时接受人民群众紧急报警和紧急救助,为人民群众提供服务。

  2、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3、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求助范围:

  (一)发生溺水、坠楼、自杀等状况,需要紧急救助的;

  (二)老人、儿童、智障人员以及精神病患者等人员走失,需要在一定范围内帮助查找的;

  (三)遇到危难,处于孤立无援状况,需要立即救助的;

  (四)水、电、气、热等公共设施出现险情,威胁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和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需要先期紧急处置的;

  (五)需要处理的其他紧急求助事项。

  4、如何正确拨打110:

  (一)一定要在就近的地方,抓紧时间报警,越快越好。任何有电话的单位、个人及公用电话都应为报警人提供方便。

  (二)报警时要保持冷静,不要因为突然发生的案事件导致自己紧张而言语不清。报警内容要真实,不准谎报警情,不要以非急、难、险事务拨打110。

  (三)报警时要按接警员的提示提供所在位置(实在不知具体地址时应提供大致方位,明显标志物等)、简要陈述报警求助的基本情况(事情经过、受伤人数及受伤程度、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人数、特点和逃跑方向等)。

  (四)无特殊情况,报警后应在报警地等候,并与民警和110及时取得联系。有案发现场的,要注意保护,不要随意翻动。除了营救伤员,不要让任何人进入。

  5、恶意拨打110是违法行为:

  110报警服务是维护治安、服务社会、保障公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社会资源。恶意骚扰110是违法行为。对谎报警情、恶意骚扰、威胁恐吓、谩骂侮辱等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处理。

  6、对骚扰110报警电话的处罚: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三)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犹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