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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中共忻州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召开第一届党员代表大会
发布时间:2018-11-17  来源:廉政与法治网

  廉政与法治山西讯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山西省委、忻州市委和山西省公安厅党委关于“三基建设”工作的要求,为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规范化建设,经市局党委和市直工委批准,2018年11月16日下午,忻州市公安局召开中国共产党忻州市公安局机关委员会选举会议。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代表参加会议,应到党员代表100人,实到党员代表95人。会议由市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吕建军同志主持。

  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通过了大会选举办法,通过了总监票人、监票人、计票人名单,通过了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委员候选人名单。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产生了9名机关党委委员和7名机关纪委委员。

  最后,市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袁小波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指出机关党委和机关纪委委员选举工作的重要性,对当选的新一届机关党委委员和机关纪委委员表示热烈的祝贺。并就做好机关党建工作提出五点意见:一是突出政治建设。必须始终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公安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的首要任务,增强“四个意识”,确保“公安姓党”,不断强化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做到一言一行讲政治,一举一动显忠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加强思想建设。紧紧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条主线,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安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推进组织建设。基层党组织要承担“协助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对包括行政负责人在内的每名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职责。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主体作用,着力解决好机关党建“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到每一个支部、每一名党员。在各级党组织中营造“团队即家庭、同志皆手足”的良好氛围,使基层党组织不仅是坚强的战斗堡垒,更是健康的精神家园。四是狠抓作风建设。全体党员干部要牢牢把握人民公安为人民的初心和使命,铸造最牢固的为民宗旨,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表率。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以“钉钉子”精神抓好作风评议工作,坚决避免各种“四风”问题隐形变异、反弹回潮,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教育引导公安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五是严格纪律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将“纪律建设”写进党的建设,体现了通过强化纪律约束,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的重要思想。选举成立了市局机关纪委,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制度规范、强化工作职能,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用严明的纪律和寸土不让的精神管好党员、建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加大问责力度,加大日常执纪,清除“害群之马”,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会后,在召开的新一届机关党委全体会议上,选举了机关党委书记、机关党委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了工作分工;在召开的新一届机关纪委全体会议上,选举了机关纪委书记、机关纪委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了工作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