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已完成组建,将于近日挂牌。同日,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任免名单,任命最高法院副院长罗东川为知识产权法庭庭长,最高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王闯为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随后罗东川和王闯出席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据罗东川介绍,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的设立,统一了专利类等案件裁判的标准和尺度,是中国知识产权诉讼法律制度的历史性突破。
知识产权法庭设六个审判室
罗东川介绍,2017年11月,十九大后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提出,要研究建立国家层面知识产权案件的上诉审理机制。
最高法院会同有关方面就建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审理机制进行研究论证,形成了改革方案,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批准。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专利等知识产权案件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决定》,规定专利等技术类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从2019年1月1日起向最高人民法院上诉。“实际是到知识产权法庭来审理,过去这些案件都是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罗东川说。
据其介绍,知识产权法庭是最高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设在北京市。目前已完成临时办公场所的选址、装修,从全国法院选拔了一批法官,向社会招录知识产权法庭的高级法官,已经完成组建工作,近日将正式挂牌。
据王闯介绍,为使机构设置简洁、高效,服务审判中心,知识产权法庭设立了六个审判室,主要审理相关专利案件。此外,诉讼服务中心专门负责立案以及相关案件流程管理,技术调查室负责技术事实查明,综合办公室负责解决相关综合服务,实行便民化管理。
目的是统一裁判标准和尺度
在我国,专利类案件在过去实行两审终审制,先在中级法院一审,上诉之后到各地高级法院,高级法院作出裁判就直接生效。
罗东川说,“最高法院建立知识产权法庭就意味着在30多个高级法院可能存在不同的裁判标准。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允许当事人将案件直接上诉到最高法院,由一个审判机构来确保裁判尺度和标准的统一,能够直接把最高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图、要求加以落实。最高法院还可以制定司法政策、司法解释,直接把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信号释放出去。”
他指出,在裁判标准统一上知识产权法庭会采取一些制度设计,比如设立专业法官会议制度,对疑难案件要求提交到专业法官会议进行讨论。实行指导性案例制度,可以筛选出各方面的典型案件,作为指导各类案件的标准。还运用信息化的手段,进行信息化的类案检索。对于特别重大的案件,还要提交到审判委员会讨论。
释疑1
知识产权法庭将审理哪些案件?
将主要审理实用新型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七大类
12月27日最高法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知识产权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称,该庭主要审理专利等专业技术性较强的知识产权上诉案件,共有七大类。其中包括不服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院、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第一审民事案件判决、裁定而提起上诉的案件等。
那么其他知识产权案知识产权法庭会否受理?罗东川回应称,知识产权范围非常广,这次把知识产权领域最复杂的技术类案件集中到最高法院审理,是因为涉及高新技术、涉及电子、机械、人工智能,这部分案件和创新的联系更为紧密,而且也更复杂,裁判标准方面最需要统一,所以把它们集中到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审理,这对统一裁判标准是有意义的。
“现在中国每年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将近20万件,其中大量的网络侵权、商标侵权案件本身技术性并不强,并不一定需要提升到由最高法院进行审理。我们设立知识产权法庭,先审理专利技术类案件,这也是一个改革的探索。将来怎么发展,我觉得有待实践检验。”
释疑2
对知识产权法庭的裁决如何审判监督?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向最高法立案庭递交再审申请书
记者了解到,上述《规定》将于2019年1月1日实施。施行前经批准可以受理专利、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垄断第一审民事和行政案件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再受理上述案件。对于基层人民法院2019年1月1日尚未审结的前款规定的案件,当事人不服其判决、裁定依法提起上诉的,由其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
知识产权法庭设立后,最高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审判职能是否会受影响?记者从最高法院获悉,知识产权法庭上收了高级人民法院的部分审判职能,最高法知识产权审判庭的审判职能不因知识产权法庭的成立而变化,其仍主要审理全国范围内各类知识产权申请再审、再审案件。
那么对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的裁决,如何进行审判监督?据介绍,由于最高法院是最高审判机关,只能通过由不同内设审判庭审理不同审级案件的方式来保证审级独立。目前最高法院的民事、行政上诉案件由各民事、行政审判庭审理,再审、抗诉案件由审判监督庭审理。
与之相似,对知识产权法庭作出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当事人申请再审的,应当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再审申请书等材料。
■ 人物
首任庭长有丰富知识产权案审判经验
作为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首任庭长的罗东川,在司法系统工作多年,还是一名“纪检干将”。
公开简历显示,罗东川出生于1965年10月。北大毕业后,他进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担任书记员。在北京法院系统工作了14年后,2000年,他调任最高法民三庭副庭长。此后,他在最高法工作了15年。2015年罗东川调任中纪委案件审理室主任,成为省部级官员,时年50岁。2017年4月,他出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今年7月,从新疆回京任职,时隔三年后重回最高法,任最高法党组成员、副院长。
此次任职最高法知识产权法庭,对罗东川而言,可谓进入了其熟悉的领域。在北京法院系统工作期间,罗东川就已积累了丰富的知识产权案件审判经验。
1995年,罗东川出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当时,“知识产权庭”在全国法院系统还属于新鲜事物。
此前的1993年,北京法院率先在全国法院建立了专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庭。在知识产权审判领域,罗东川崭露头角,审理了一系列有影响的重要案件,包括美国微软等软件公司起诉的首批涉外计算机软件侵权案、迪士尼公司起诉北京某出版社侵犯著作权案、美国八大电影公司起诉的电影作品版权侵权案等。
新京报记者 何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