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法院,谢谢段法官,要不是你们辛苦付出、高效执行,我的借款还不知要拖到什么时候才能要回……”近日,申请人李某在河南省宜阳县人民法院领到执行款50万余元时,脸上露出了久违的欣喜和笑容,并将印有“感谢人民好警官救人危难显真情”的锦旗交到执行法官段成玉手中,连声道谢。
这是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2015年,某建筑公司承包某镇政府建设项目,因工程建设急需资金,三次向李某借款40万元,双方签订有偿借款协议,约定还款时限及利息。借款到期后,李某多次讨要,该建筑公司以各种理由推脱不还,无奈之下,李某将其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某建筑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二十日内归还原告借款本金40万元及相应的利息。判决生效后,该公司一直未按判决履行,李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段成玉受理该案后,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某建筑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联系该公司负责人,希望通过释法说理,督促其尽快履行法定义务。该公司负责人称工程款未结,公司资金周转紧张,暂无能力偿还。段成玉通过网络查控未发现该公司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该项目工程的发包方是某镇政府,便前往镇政府了解情况,得知该公司在镇政府还有工程款未结算后,立即向镇政府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请求协助执行。在镇政府的协助下,经与该建筑公司沟通协商,一次性付清了李某的借款本金及利息50万余元,该案成功执结。
为李某顺利执回50万余元,十天时间该案得到圆满解决,也收到了申请人赞誉满满的锦旗。“这一面锦旗,不仅是当事人给予我们工作的肯定,还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我会更加努力,依法维护好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不让他们失望。”段成玉拿着锦旗,坚定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