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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溪司法所:“党建+单元+调解”惠及千家万
发布时间:2020-05-12  来源:廉政与法治网

  多年来,在镇党委、政府和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义乌上溪司法所8名司法人员,以党建为引领,以创“枫桥式司法所”为载体,秉承“党建带所建、所建促工作,工作促实效”建设思路,认真履行司法行政工作职能,扎实推动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普法宣传、公共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用热忱与忠诚,守望法治,共护和谐,让党委政府更放心,使辖区人民更满意。

  党建引领,“党建+单元+调解”使调解组织全域化

  基层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是司法所的重头戏。新时期下,如何在矛盾纠纷工作中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是上溪司法所一直探索的。

  “党建+单元+调解”是目前上溪司法所的运行模式。“党建+单元”即党建引领、单元作战,是今年疫情防控的实战中总结出来的基层治理经验,司法所在实践中探索形成适合自己的“党建+单元+调解”。

  在“党建+单元+调解”模式之下,构建了村级“1+X+Y”全域化调解组织,“1 X Y”分别为三级作战单元。

  1为47个行政村(社)人民调解委员会,X为村级调解员队伍,Y为志愿者。人民调解委员会平日里对村级调解员加强宣传、培训,提高群众认知感,增加参与感,落实责任感,通过一度两感,调动积极性,提升工作实效性。在此基础上,吸收志愿者。目前作为Y的“美促会调解志愿者队伍”已有30多名成员。美促会原是助力“和美”乡村创建志愿者协会,司法所通过吸纳“美促会”志愿者到人民调解员队伍,让志愿者在下村过程中,不仅仅局限于环境卫生的检查,利用他们贴近群众的优势,还赋予他们帮助发现、解决矛盾纠纷的职能。同时起到监督作用。在工作中发现有村(社)矛盾较多,联系党员和村干部化解不及时或化解不成功,志愿者便会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跟踪处调”。

  志愿者的日常巡查,促使机制常态化,一些矛盾纠纷抓早抓小抓苗头,化被动调解转为主动调解,补上矛盾纠纷排查不及时的关键一环,真正实现“三不出”,即“一般纠纷不出所在村、社区、单位,疑难纠纷不出镇。”

  在各行政村(社)中,每个党员都要联系几个农户,党员作为第一调解责任人,及时关注、了解联系农户中存在的矛盾纠纷,协助化解处理,化解无果的,及时上报,开展责任人会商,理出“根”,送出“节”,生出“果”,制定调解处置方案,镇调委会安排专人跟进。

  党员张杰联系着8家农户,他说,平日里,他时常会到其联系的农户家里走动,了解一下是否有矛盾纠纷。自4月7日至今,已完成村级调处案件17起。为保障该工作模式有序运行,还配套建立“党员第一责任人”考核制度,结合党员十二分制,加强责任落实。在考核中,发现村民存在纠纷,联系的党员却未及时处置上报或者发现出村上行反应情况的,予以在当月的考核中扣分。

  在上溪镇,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遍布辖区的大调解网络基本形成,大调解格局不断完善。

  矛盾纠纷调解,从“走进来”到“走进去”

  走进调解室,一张不同与其他办公室摆放的园桌寓意深远,背景墙上呈现的“公平公正公开”“合情合理合法”“人民调解为百姓,化解纠纷促稳定”庄严神圣。

  潘樟根是司法所的调解员,也是当了12年岩口村的治调主任,调解经验丰富。“该劝就劝,该骂就骂。”潘樟根有理有情的调解方式让许多矛盾纠纷在这里化解,当事人握手言和。

  除了这个调解室,司法所还在上溪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月湖公园综治分中心、义乌模具城、规上企业等地增设了多处调解室,以便快速灵活地推动人民调解工作。

  2019年至今,司法所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08起,调解成202起,达成书面协议的182起,口头调解成功20起,成功率达97.11%以上,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稳定“第一道防线” 的作用。全年调处案件中,涉及案件主要有婚姻家庭纠纷、财产损害纠纷、邻里纠纷、劳动工资纠纷,无一起纠纷因调解不及时而引起非正常死亡和民转刑、无一起纠纷引起上访,案件回访当事人满意度高。

  从之前的群众“走进来”到如今的工作人员“走进去”,服务群众的意识有了质的变化。

  “‘你’在村里待,‘我’从调中来。”“纠纷先扫码,矛盾及时化,有事您别急,娘舅来帮你。”打开“云溪娘舅”公众号,温馨的字眼直入眼帘。

  上溪镇镇域面积102.8平方公里,镇区面积8.2平方公里,除镇区外,许多村庄位置较偏,路程远,为深入服务群众,加快“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体系建设,司法所积极探索创新网上“枫桥经验”,推出“云溪娘舅”公众号。

  所长王珏强介绍,“云溪娘舅”公众号目前还处于运行测评阶段。“云溪娘舅”力求通过全业务、全时空服务,实现“掌上办”“指尖办”“随时办”。有调解及法律咨询需要的群众可以在线上选择调解员、公共法律顾问团律师,实现“点单式”服务,让“数据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让服务多上门、让矛盾不出村”。移动服务、随身服务、个性服务、智慧服务改变了群众“只有走到司法所来,才能调解矛盾纠纷、咨询法律”的观念,走进群众家、走进群众心,真正惠及群众,贴近群众。

  截止当前,“云溪娘舅”调解员队伍已达52人,运行测评期间,群众体验感反馈满意度高。“根据需求,进一步完善模块。”王珏强表示,期待打造出一个“体验感+满意度”双高的专业“互联网+”调解专业平台。

  社区矫正,让矫正对象走进新生活

  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非监禁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是司法所的一项重要职能。多年来,司法所探索创新管帮扶新模式,实行司法所管理为主,公安、检察院、法院、村(居)、监护人及法律工作者6类人员组成的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为辅的联动机制,抓好谈话、宣传、走访、教育、公益劳动和请假审批“六个环节”。

  小何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负责管理辖区内34个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作为一个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了解矫正对象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制定个性化的矫正实施方案,提高矫正对象改造的积极性。要为矫正对象建立档案,记录平时表现,参加劳动、学习的情况等等。要组织矫正对象每个月集中学习八小时,在线学习八小时。“在国庆70周年之际,我就组织大家一起观看阅兵式,加强爱国爱党教育。” 她说,每半年还要对矫正对象进行一次风险评估和心理评测,根据结果调整管理方式。

  “社区矫正对象有事找司法所”,司法所的“收心、静心、专心、用心、初心”五心教育,让矫正对象走进新生活。

  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到司法行政工作中来,发挥各自专长,提升司法行政工作软实力。司法所叫响大家“一起上”,成立了“173”(一起上)先锋服务队,1代表党建引领,7代表云溪红警、“法老师”、人大代表、近真法律、心理咨询、娘舅调解、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先锋队,3代表巧力帮、微星、平安助力服务队。服务队在先锋队带领之下,参与辅助反诈、法治宣传、案件 防范等社会活动,广泛、实用的教育方法,让社区矫正对象,在教育学习中改善自我,重塑人生。“巧力帮服务队制作的手工艺品令人羡慕,大伙的称赞让他们对生活充满信心。在大厅前台引导的微星服务队员,找回做人的尊严。” 小何说。

  用身边的事例启发教育社区矫正对象,在上溪,以“做规矩的明白人,做明白的规矩人”为主题的教育活动已坚持多年。今年司法所新入矫25人,已解矫27人,社区矫正成效明显。

  深入千家万户,铺就一张公共法律的服务网

  在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机构体系中,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参与基层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成员单位,处在化解人民矛盾预防和减少犯罪的第一线。

  如何做好公共法律服务?

  “深入到千家万户,铺就一张公共法律的服务网。”2018年底,司法所与浙江近真律师事务所签约,成立全市首个“公共法律服务顾问团”,设立“上溪镇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指导中心”。如今,在上溪镇上有公共法律服务站,各行政村依托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公共法律服务点。服务站主要开展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等业务,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服务点在做好纠纷调解、法制宣传等工作同时,引导群众到法律服务站、普法网、义乌市便民服务中心法律咨询和解决涉法问题。

  同时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得到落实。按照“就近分片”的原则。上溪农村法律顾问团共有律师9名,做到了每个行政村都有一名法律顾问。各村法律顾问在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新农村建设中都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公共法律服务网,拓宽了公益法律渠道,为广大群解惑释疑,最大限度地惠及千家万户。

  4.15国家安全日,12 .4日宪法日,开展宣传是司法所的规定动作。此外,依托服务站和服务点,在义乌市普法宣传月活动中,积极开展农村法制讲座、法制教育展览,让法制宣传进村入户,目前已开展各类法制活动5场次,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如何让群众更好的理解法治、法律的意义,如何更好地服务群众?在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上,司法所不仅仅是单纯地发传单,而是利用动漫、“本地话”、“顺口溜”等形式,不断创新。(周静莉)


编辑:吕建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