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伴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事业的不断进步,各种利益关系在不断调整,社会矛盾叠加,特别是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进入法院的案件也逐年增加,为高效便捷化解矛盾纠纷,台前县法院经多年探索,走出了一条以强化诉调对接工作为着力点,统筹整合各方调解力量,多元化解矛盾纠纷的新路子,对案件采取“门诊式”繁简分流,着力构建“一站式”多元化解矛盾的“三个一”格局:即一部分诉前调解解决、一部分在诉讼服务中心速裁快审解决、一部分由审判团队解决,创新实行了诉调对接“1+N”模式、繁简分流“集中+分散”模式等特色工作机制,筑牢了矛盾化解的最后一道防线,台前县法院连年被省市评为涉法涉诉工作先进单位,有力促进了平安台前建设。
一、搭建诉调对接平台,构建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大格局
为进一步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台前县法院积极向县委汇报,得到了县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将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纳入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坚持与深化平安创建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台前县委、县政府、县综治委先后出台了《关于完善基层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实施方案》、《关于加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建设的实施意见》,2015年,台前县法院依托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筹建了诉调对接中心,在全市首创了“1+3”诉调对接模式,即:一个诉调对接中心+诉调对接工作室、人民调解室、司法确认室,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平台,设立了全市首家公证诉调对接窗口、涉保险案件诉调对接工作室,逐步完善了与县司法局、县妇联、县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的诉调衔接机制,实现了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有效结合。引入保险协会、律师、公证员等参与调解,同时,县委政法委牵头,以县法院诉调对接中心为主体,积极协调联合县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7个行业调解委员会,县平安建设老干部促进会、豫鲁六县跨省综治协会等社会组织,9个乡镇司法所、综治中心矛盾调处室,“老董”、“吴玉增”等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实现了诉调对接联调网络在各行各业、各乡镇的全覆盖,探索出了一个诉调对接中心+N个调解组织的工作模式,即“1+N”诉调对接工作模式。形成“党政领导、法院搭台、各方参与、优势互补、调解优先”的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决大格局。
二、以制度创新为抓手,不断完善诉调对接运行机制
一是规范诉调对接工作程序,台前县法院制定了《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流程管理办法(试行)》,当事人来立案且有调解意向的,填写诉前调解申请书,诉调对接中心依当事人申请,出具《委托调解函》,由诉调对接工作室根据案情、类型、管辖范围,在征求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分类进行诉前外向分流和内向分流。外向分流为:对前来立案尤其是涉农类型案件,诉调中心与基层民调组织各平台相结合,首先引导当事人去基层民调组织进行调解。如调解成功且当事人申请对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的,由诉调对接中心法官在司法确认室依法进行司法确认,并出具裁定书。履行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另一方可依据裁定书向法院申请执行。内向分流为:对于适宜在法院诉调对接中心调解的简单案件,将案件分流到诉调对接工作室或在法院设立的人民调解室,由诉前调解法官或人民调解进行诉前调解,在法院设立的人民调解室由县司法局选派2名人民调解员常驻,参与案件诉前调解;对于适宜在各基层法庭的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的案件,及时分流至各基层法庭的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调解成功的当天出具调解书。调解不成功的,立即启动立案诉讼程序,分流到相应的审判团队进行审理。在诉前调解当事双方认可的证据在审理时不在质证,简易案件可适用速裁程序,及时高效化解矛盾,定纷止争。今年4月份以来我院在互联网上开通了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化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调解不成功的自动转入立案程序。实现了非诉与诉讼的有机结合、调解与审判的无缝对接。运用诉调对接机制调解民事案件最长不超过30天,有的当天就可结案,当事人省事、省钱、省力、省时,当事人更易接受,社会效果好。
二是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台前县法院制定了《贯彻落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的实施方案》、《诉调对接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建立消费纠纷诉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特邀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关于特邀调解组织、特邀调解员选任的通知》等相关的规章制度,并结合法院工作逐项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形成了具体工作有人管,具体措施有人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提升诉调对接中心配置,加强诉调队伍建设
在诉讼服务中心开辟了专门的诉调对接服务区,选派了4名干警充实到诉调工作岗位,并明确一名调解经验丰富的法官专门负责诉调对接中心工作,提升了诉调工作力量。同时,标准化配备了办公用品和车辆等硬件设施,印制诉前调解劝导书,在醒目位置摆放诉调对接流程图,积极向群众宣传诉前调解省事、省钱、省力、省时的优势,引导诉讼群众进行诉前调解。同时,由县委政法委牵头,与县司法局结合从退休政法干部、公务员、陪审员、律师、法律工作者及热心调解有丰富经验的公民中选聘调解员,参与组建了全县412人的人民调解员队伍,落实了经费,做到了有钱办事,有人干事。
2019年1-6月份,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共分流500余人次,立诉前民调案件268件,调解成功228件,成功率达85%以上;4月份以来,通过互联网人民调解平台调解案件62件,调解成功59件,成功率达95%以上。群众满意度高。实现了诉前化解矛盾多、立案少、执行少、信访少的良性循环,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