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湖北省当阳市纪委监委发布了当阳市“勤廉典型”评选结果,当阳市司法局庙前司法所所长张明春同志荣获当阳市“勤廉典型”称号。
张明春同志曾先后担任过庙前镇武装干事、综治办主任等职。自担任司法所所长以来,全身心投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为解决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张明春同志先后到过北京、西安、深圳、武汉等地,亲自上门,面对面沟通,解决了一批疑难纠纷,树立司法干警良好形象,为地方和谐稳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该同志连续多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荣记三等功二次,先后被庙前镇党委、当阳市委表彰为优秀共产党员,多次荣获当阳市、宜昌市综治维稳先进个人,是湖北省综合治理先进个人荣誉获得者。
自今年5月“身边勤廉典型”评选活动开展以来,司法局党组积极响应,单位内部踊跃推荐,经过了初选、征求廉政意见、市纪委常委会研究、网络投票、公示等多个环节,在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中反响良好,充分发挥了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