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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盘锦双台子法院顺利执行腾退房屋“骨头案”
发布时间:2019-03-26  来源:法制日报

  “腾退房屋案件历来是执行中的‘骨头案’,既要考虑被执行人方的实际情况,又要依法保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要做到讲法也讲情,确保案件顺利执行,对法官执行能力是个不小的考验。”近日,辽宁省盘锦市双台子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闫晓峰在向记者介绍一起执行案件时如是说。

  借款近千万元未还

  被执行人赵某(已故)生前系盘锦市某化工厂的法人代表。1998年10月至1999年8月间,赵某先后7次以其名下的土地所有权、房屋、机器设备做抵押,从某银行盘锦分行借款共计997.5万元。直至盘锦市中院判决,赵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

  因执行标的物在盘锦市双台子区,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后,盘锦市中院指定由双台子区法院执行局负责具体执行工作。在此期间,某银行盘锦分行将涉案债权转移给某投资公司,法院依法变更某投资公司为案件的申请执行人。

  但由于赵某一直没有履行法律义务,某投资公司向法院申请了启动评估拍卖程序,被执行人抵押资产经法院依法拍卖后,竞拍买受人取得合法产权,并依规定将钱款交至法院账户。

  在此期间,因赵某患病,健康状况不佳,身体承受不了强烈刺激,法院考虑实际情况便暂时停止了执行。赵某故去后,法院经周密部署,决定于3月18日上午,对被执行人抵押房屋进行强制腾迁,并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驻地派出所民警及社区工作人员共同见证此次行动。

  腾迁房时遭遇阻拦

  虽然在强制腾迁之前,执行干警电话通知了赵某家属,告知其到现场尽快清理物品,但没有回应。法院决定对被执行人厂区实行强制开锁。

  3月18日上午10点多,随着闫晓峰一声令下,挂在被执行人盘锦市某化工厂大门的铁锁应声而开。执行干警们将办公室及厂房内的物品进行安全排查,确认没有易燃易爆物品后,开始将屋内物品登记造册,逐一清理,实施腾迁。

  正在这时,赵某妻子李某及亲属突然来到院内,对执行干警进行阻拦。

  “我丈夫刚刚去世,我不同意法院腾迁!”李某发泄地喊着。

  面对李某的阻拦,闫晓峰向她释明了法院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但李某情绪仍然非常激动。

  眼见李某身体表现虚弱,本着人性化执法的理念,闫晓峰将李某等人带到屋内,让李某坐在沙发上缓解,并耐心倾听她的想法,进一步做解释说明。

  这时,李某的侄子突然与另一名执行人员争辩起来,随行的其他家属也开始你一言我一语地喊着,现场气氛瞬间紧张。

  “法院强制执行不受无关人的扰乱,如果再继续下去,法院有权对闹事者采取强制措施。”眼看场面就要失控,闫晓峰严肃的告诉李某。

  随后,法警将手铐拿进屋内。见到执行干警动了真格,家属们逐渐开始冷静。

  耐心规劝执结案件

  闫晓峰注意到李某侄子总是表达意见,于是将他带到隔壁房间单独谈话:“你们这样挡着不让动,造成妨碍执法行为,严重了还会造成你们家人被拘留,你觉得这样做有什么好处?你今天来的目的是什么呢?”

  李某侄子听后也冷静了:“我并不是想闹事,非要阻碍执行,来这里主要是为了照顾姑姑。”

  见李某侄子是个明白人,闫晓峰继续做工作:“你们情绪再激动也改变不了法院的生效判决,最好的做法就是让法院顺利腾迁。而且你姑姑身体不好,时间越长对她越不利,不如劝她接受现实。”

  随后,执行干警撤到屋外,给李某家人单独空间进行商议。不久,李某终于同意腾迁,全部离开执行现场。

  当晚7点半,被执行人厂区内所有物品全部腾退完毕,完成了与买受人的交接。(记者 韩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