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把乡村振兴当做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因村制宜,开拓创新,发挥亿万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善于总结基层的实践创造,一定能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一定能在神州大地谱就乡村振兴的华彩乐章。
3月8日上午,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河南代表团审议时强调,现代农业发展空间仍然很大,现代农村是一片大有可为的土地、希望的田野。要用好深化改革这个法宝,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在城乡间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办法,发展壮大新型集体经济,赋予双层经营体制新的内涵,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好“三农”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和推进。(相关报道见03版)
我国是世界闻名的农业大国,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实现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事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全局,事关广大农民在乡村振兴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乡村振兴包括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大层面,从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到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到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多管齐下多措并举,乡村振兴才不会变得空心化。
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对乡村振兴也是高处落笔、亮处着墨,一方面提出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另一方面提出抓好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以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作为农业农村发展的法宝,深化改革在乡村振兴中处于不可或缺的地位。无论推广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还是深化集体产权、林权、国有林区林场、农垦、供销社等改革,乃至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改革试点,无改革就无活力,惟有持续深化农村改革,才能调动起农民的积极性,激活乡村振兴内生活力,广袤乡村才能焕发新的生机。
年初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明确了以土地制度改革为牵引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的思路。《意见》提出的为人称道的改革措施委实不少,如健全土地流转规范管理制度,发展多种形式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允许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担保融资;又如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权质押贷款办法等。此外,全面推开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也为乡村振兴提供强大的制度支撑。
近年来,各地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出现了一些具有示范带动效应的样本。去年5月北京印发《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措施》,分别提出了2020年、2035年、2050年的目标任务。打造美丽乡村建设北京样本,这是北京的抱负,更是北京的行动。北京准确把握“大城市小农业”“大京郊小城区”市情,着力打造超大城市城乡融合发展典范,努力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走在前列,探索出具有自己特色的路子。遵循村庄发展规律,大力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重点抓好“清脏、治乱、增绿、控污”,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所有这些探索和努力,无不展现了北京建设与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相匹配美丽乡村的美好前景。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推进新一轮农村改革,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市场监管、法治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党中央已经明确乡村振兴的顶层设计,各地坚持把乡村振兴当做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因村制宜,开拓创新,发挥亿万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善于总结基层的实践创造,一定能让农业成为有奔头的产业、农民成为有吸引力的职业、农村成为安居乐业的家园,一定能在神州大地谱就乡村振兴的华彩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