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杨景海介绍山西省检察机关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情况。
“2018年,我们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1425件4574人,起诉538件2860人。监督立案32件85人,纠正漏捕283人、漏诉148人,追诉漏罪404起。”今天,全国人大代表,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杨景海在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时表示,山西省检察机关查办了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有力增强了人民群众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
杨景海介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山西省检察机关切实扛起政治责任,突显检察担当。“我们制定完善了工作方案,明确阶段性‘施工图’‘任务书’,院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层层督责,实现‘三个全覆盖’,办案力度、办案节奏明显增强。”
强化打击,更要依法打击。在办案中,针对一些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山西省检察机关建立了内部会商机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涉黑涉恶案件起诉结案率、起诉率保持较高水平。同时全面推行“捕诉一体”办案机制,强化提前介入侦查,依法快捕快诉,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在办理任爱军涉黑案中,我们组成专案组提前介入,先后16次向公安机关提出取证意见300余条,全部被采纳。”杨景海补充说,为了统一司法尺度,山西省检察院与省法院、公安厅会签了6个规范性文件,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
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山西省检察机关突出重点,把破网打伞作为主攻方向。对2014年以来办理的涉黑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同步研判关系网、“保护伞”,发现涉黑涉恶犯罪线索67条,办案发现并移送黑恶势力“保护伞”线索118件79人。
“特别是运城侯氏兄弟‘6·03’盗掘古墓葬系列案、太原张志勇、临汾蒋茂平等一批社会影响恶劣的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更是受到中央督导组的充分肯定。”杨景海说。(记者 于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