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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创新发布指导性案例 更好揭示法律精神
发布时间:2019-03-01  来源:人民网

  北京3月1日电 (记者 尹深)3月1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万春做客“新时代四大检察”网络访谈。万春表示,2018年,最高检研究室进一步加强案例指导工作,先后围绕金融犯罪、未成年人权利保护、公益诉讼主题制发了三批9件指导性案例,还协同最高检原公诉厅制发了一批正当防卫指导性案例。在案例体例、发布形式等方面进行创新调整,突出了案例的检察色彩,凸显了检察职能的发挥,更好地揭示案例蕴含的法律精神、司法规则,发布后取得了更好的指导和宣传效果。

  万春说,具体讲,主要的创新和调整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一是在指导性案例选择上,进一步自觉围绕中心工作,立足检察工作特色。二是注重指导推进新领域检察工作发展,体现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新理念新思路。三是在加强办案指导的同时,更加注重围绕案例讲好检察故事,开展法治宣传。四是创新指导性案例发布方式,首次邀请案例承办人参加最高检指导性案例新闻发布会,讲述办理案件背后的心得、感想、体会。

  万春介绍,为调动各检察办案部门开展案例指导工作的积极性,最高检探索改革案例指导工作,研究室除继续发挥研究制发指导性案例的职能作用外,还积极统筹协调相关业务厅研究制发职责范围内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性案例。此外,研究室还指导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对电影《我不是药神》原型案件办理中“情、理、法相统一”的工作经验进行总结,向全国推广。

  万春表示,2019年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指导性案例研制编发工作。最高检研究室除继续做好重点指导性案例的编制外,还要统筹协调各检察厅编制职责范围内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性案例,强化法律核稿工作。各级检察院研究室要协调相关业务部门开展指导性案例应用研究,推动办案中参照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