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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用法治方式打好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
发布时间:2019-02-25  来源:法制日报

  中共中央政治局2月22日下午就完善金融服务、防范金融风险举行第十三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包括金融风险在内的重大风险攻坚战,推动我国金融业健康发展。

  金融一头连着百姓的钱袋子,一头连着国家经济命脉,是国家重要的核心竞争力。由于金融具有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等特点,如果金融风险处理不好,就可能引发宏观层面的经济问题,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稳定。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不只是金融监管部门的事情,政法机关作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力量,同样负有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必须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政法机关要深刻认识到这一职责和使命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自觉提高忧患意识,不断增强防范金融风险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金融领域风险点多面广,隐蔽性、突发性、传染性、危害性强。政法机关要将各类与金融风险有关的问题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前、解决在小,既防“黑天鹅”,也防“灰犀牛”,对各类风险苗头既不能掉以轻心,也不能置若罔闻。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政法机关要依法及时查处金融等领域经济犯罪案件。要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严惩金融腐败。要把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办和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引发次生风险。同时,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做好追赃挽损、维护稳定工作,构建系统化的追赃挽损工作体系,加快涉案资产处置返还进度,减轻投资者损失。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要积极营造良好的金融法治环境。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社会关系,强化法律的服务和保障功能。要加强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监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相应的金融风险防范协同联动机制。金融财税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运用数据化资源和手段,深入摸排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提高预警能力。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特别要加强对社会广大中小投资者的风险防范教育。

  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是关系到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一项带有战略性、根本性的大事。只要各级政法机关和金融监管部门不忘初心、坚定信心,严守底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就一定能打好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为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保障国家金融安全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