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对一条涉嫌虚假巨额债务的线索进行了研判,下周一,将具体意见反馈给公安机关,并提出排查疑点的几条建议。”2月22日,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检察院民行检察科科长刘泉辉告诉记者,有了省公检法联合出台的文件指引,今后办理虚假诉讼案件工作衔接将更加顺畅有力。
今年初,福建省检察院牵头制定并联合省高级法院、公安厅下发《关于防范和查办虚假诉讼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对什么是虚假诉讼,在履职中如何注意发现线索及在查办虚假诉讼案件中的协作配合等方面作出规定。
据介绍,9类多发的虚假诉讼案件被写入《意见》,提醒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履职中要“特别关注”。而列为前三位的案件是,“民间借贷纠纷”“以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为被告的财产纠纷”“以拆迁区划范围内的自然人为诉讼主体的离婚、分家析产、继承、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意见》指出,在民事诉讼中,法官、检察官要擦亮眼睛,洞察那些不合情理的背后或异常情况下面可能隐藏着的假官司。如,原告诉请司法保护的标的额与自身经济状况严重不符的;当事人之间属于亲属、朋友等亲近关系或者关联企业等共同利益关系的;案件证据不足,但双方仍然主动迅速达成调解协议,并请求法院出具调解书的。
此外,《意见》对检察机关办理虚假诉讼案件的调阅卷宗、调查取证、法律监督,以及虚假诉讼罪等刑事案件的管辖、立案等事项作出详细规定。同时,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还探索建立虚假诉讼参与人名单制度,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信用惩戒,加大制裁力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沟通交流情况,完善防范对策。
据介绍,2018年,福建省检察机关针对民间借贷、以物抵债、劳动争议等领域为获取非法利益而虚构事实打“假官司”问题,常态化开展专项监督,对55件虚假诉讼向法院提出抗诉或检察建议,涉案金额约1.5亿元。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38人。龙岩市两级检察院对17名炮制虚假官司的被告人提起公诉,法院分别以虚假诉讼罪、妨害作证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张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