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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各类不正之风
发布时间:2019-01-25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江西省委、省政府近日印发《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后,江西省纪委随即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自身职责,强化政治监督,促进《意见》明确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新时代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通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担当尽责,认真落实《意见》各项政策措施,坚决打破“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要严肃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的人和事,推动解决民营企业反映强烈的各类不正之风。及时受理和办理有关影响民营企业发展、损害民营企业合法利益的信访举报,对落实政策不力、贻误发展的严格问责追责。

  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上,通知要求严厉查处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和干预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惩治以权谋私、索贿受贿、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持续整治“亲而不清、亲而乱为”和“清而不亲、清而不为”特别是“怕、慢、假、庸、散”等突出问题,维护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

  在依规依纪依法办理涉企案件上,通知要求,既查清问题,又保障其合法的人身和财产权益,保障企业合法经营。对民营企业及其经营者的一般违法行为,必须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经查明与案件无关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江西省纪委要求,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执纪执法本领,正确把握党的政策和策略,强化法治思维、运用法治方式,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旗帜鲜明地为支持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干部撑腰鼓劲。对纪检监察干部侵害企业合法权益或以权谋私、以案谋私的问题,一律从严从重惩处,严防“灯下黑”。(江西省纪委监委)